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府文件 > 正文
甘谷县“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时间:2017-07-31 15:44:30    来源:甘谷县政府办
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甘谷县“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甘谷县“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甘谷县“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既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更是全县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县抗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天水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甘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深入推进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结合城乡建设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消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综合部署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预防为主与防消结合的原则。突出预防为先,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坚持责任落实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充分发挥群众自觉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履责、行业落责、监管尽责、单位主责、倒查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现代化的消防治理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立体化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更加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全县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县的消防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水平明显提升,部队管理更加规范,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构筑起坚实的消防安全屏障。

  四、主要任务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推动县乡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逐级出台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规定,自上而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将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政务督查、社会综治考评、文明创建等内容,实行消防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全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2.完善法治消防建设。进一步落实《甘谷县消防安全责任制问责办法》,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互通、协同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合力。改革消防监督执法勤务机制,大力推行“双错时”、“两公开”和“诚信承诺”制。依托互联网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建立行政案件定期申报法院强制执行机制,加大对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罚款执行、“三停”等工作的支持,提高消防行政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警务公开、执法质量考评、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实现消防监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目标。

  3.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改进消防安全治理方式,健全经常性检查与适时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宗教寺庙、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为重点,以现存区域性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为突破点,强化火灾隐患源头管控,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力度,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及时查处辖区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完善专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实时监控、维护保养制度,积极引导、鼓励火灾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自动消防设施联网运行。

  4.提升农村社区消防水平。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平安社区建设,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综合治理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农村新建工业项目和公共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审批,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结合“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强化跟踪问效,定期检查器材维护保养和软件建设情况,督促50个扶持对象按照最高建设标准逐年完成建设任务。

  5.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市民安全教育体系,落实县乡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落实和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通过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建立甘谷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加强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加大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切实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众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6.推进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建立消防科技支撑体系,提升消防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研发高质量成果,更好地服务消防实战。加强消防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与消防科研单位、消防企业建立长期互通关系,掌握前沿消防科学信息,与时俱进,共同探讨消防科技建设,合作研发消防科技项目。重点开展城市火灾、高层和地下建筑等特殊火灾预防与控制技术的研究,城市火灾危险等级区域划分与抗御火灾综合技术体系等基础项目的研究。

  7.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动政府专职队发展壮大,在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列入“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中的村,成立相应的志愿消防队伍。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中型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志愿消防队伍,在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及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将消防队伍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及时编配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人员,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在消防大队适当补充征招合同制消防队员,并积极探索现役和专职队伍混编下的管理模式。加强消防文员配备,充实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力量,到“十三五”末,由政府统一招录的消防文员与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比例达到2:1。

  8.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由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响应机制。简化预警响应、快速调度、协同运行、联勤联动等应急救援程序。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范围,努力拓展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山岳等领域应急救援,不断提高综合救援能力。

  9.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逐年配备消防通信装备,全面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立体化的通信模式。升级优化消防基础网络,建立与气象、交通、地震、公安等多部门资源共享,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深度整合及辅助平台的深度应用,建立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并能应用于手机、掌上电脑等App智能终端,全面实现火灾防控预警“自动化”、灭火救援指挥“智能化”和消防管理工作“信息化”。

  10.编制修订城乡消防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和及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由财政部门予以经费保障。规划部门负责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管理,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均等化。各建制镇要制定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乡基础建设内容,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各乡镇制定消防规划情况进行检查。

  11.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按标准将消防业务费纳入财政预算,且每年增幅不低于10%,车辆器材装备购置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增幅不低于15%。按需将营房改造维修、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将新建现役队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到“十三五”末,实现纳入财政预算经费翻一番。积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强化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积极推进官兵高危职业津贴补助制度建设。

  12.加强消防器材装备建设。以装备评估为依据,逐年配齐车辆器材装备,及时更新个人防护装备,县消防大队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灭火抢险救援和战勤保障装备。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逐年配备地震救援、大空间和大跨度、山岳等专业化救援装备。

  13.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底,按照《天水市消火栓三年规划》补齐全县消火栓欠账。严格落实事前消防部门深度参与城市新建和扩建时消火栓同步规划设计,事中随机抽查消火栓建设质量和数量,事后进行验收和维护保养,努力做到建成一个,标识化管理落实一个。

  14.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正规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按照《甘肃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验收标准》,2017年,县消防大队正规化建设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十三五”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二)强化督查督办。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工作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考评分析,实行跟踪问效,并接受人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民主监督。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

  (三)实行考核问责。严格执行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站建设、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保障等方面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请县政府审批。县政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政府和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按照《甘谷县消防安全责任制问责办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一篇:甘谷县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下一篇: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农村房屋补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Copyright @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邮箱:ggxxxzx@126.com 联系电话:(0938)5622811
新闻中心 邮箱:ggxw110@163.com 联系电话:(0938)5625345
陇ICP备09003452号     技术支持:甘肃浡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甘公网安备 620523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6205230001